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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OTC
场外交易(“OTC”)是一个为新加坡非上市股票进行交易的由股票经纪操作的交易平台。它有助于公司花费较少的钱来融资,且允许注册的投资人通过股票经纪(辉立证券私人有限公司,简称辉立证券)交易非上市公司的股票。
场外交易不能定义为交易所或市场,且辉立证券不是一个根据《证券和期货法案》第6章定义的被认可的市场交易员。所以,场外交易是一个典型的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根据其发行的有关法律和实践指导存在的进行自身规范的组织。场外交易的运作是由辉立证券员工和管理人员领导、管理和监管的;场外交易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融资公司的批准、另外负责制定交易规则和场外交易挂牌公司的披露信息和持续的义务的规则。
无照顾说明书的发行
此类发行是根据《证券和期货法案》第272 A(8)(c)部分免除条款发行的股票。它们不需要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注册的照顾说明书。在场外交易挂牌的公司通常有比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的股票有较少的约束、要求、或是不同的入场条件和公司政策。比如,场外交易的挂牌公司不需要有连续盈利的历史纪录;无须独立股东或会计审核委员会;无须另外的公司政策。场外交易的挂牌公司可能会很年轻,拥有可扩展的生意模型;展现成长潜力;另外公司管理层和股东兴趣一致。
转售股票
投资在场外交易交易的股票,所发行股票不可以接下来卖给任何人,除非出售的股票可以满足以下条件:
(A)满足债券和期货法案(SFA)第XIII部分第(2)和第(3)分支;
(B)依托于债券和期货法案(SFA)第272A(8)(c)部或第(4)分部的其他任何免除条款;
(C)依托于债券和期货法案(SFA)第272A(1)免除条款,交易股票要在首发(IPO)之后至少6个月;
因此,依据证券和期货法案第272A(8)(C)(iii)免除条款,投资人出售债券给债券经纪人无需提供书面材料(272A(8)(C)(iii)(A));亦无需提供书面通知(272A(8)(C)(ii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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